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責任,壓實道路交通安全主體責任,切實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區政府決定建立平頂山市石龍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制度?,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聯席會議組成人員
召 集 人:康 樂(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
副召集人:崔國杰(副區長、區公安局局長)
成 員:李 佳(區政府辦副主任)
汪昕玉(區紀委常委、區監委委員)
姚海超(區委宣傳部副部長)
馮英帥(區委政法委副書記)
張聚才(區財政局局長)
陸保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局長)
袁 平(區應急管理局局長)
陳曉輝(區城市管理局局長)
劉學彬(區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
李宗強(區教育體育局局長)
趙彬彬(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
劉帥領(區公安局副局長)
李志剛(區司法局副局長)
余朝輝(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副局長)
高曉鋒(市生態環境局石龍分局副局長)
趙 飛(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副局長)
王單單(區商務局副局長)
劉 超(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副隊長)
李 濤(區衛生健康委副主任)
李春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唐亞羅(區稅務局副局長)
楊 奕(區消防救援大隊昌茂大道消防救援站長)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區公安局,抽調各成員單位人員為辦公室成員,具體負責各項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推進,劉帥領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下設工作專班,抽調公安、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城市管理、教育體育、自然資源和規劃等單位專職人員開展日常工作,區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李紅超具體負責。
二、聯席會議工作職責
一是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成員單位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下發的《“十四五”全國道路交通安全規劃》。二是督促相關單位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隱患。三是參與全區城鄉道路交通規劃、設計、改造,督促相關部門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與道路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使用的“三同時”制度。四是協調相關部門在預防和處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工作配合,確保各部門形成合力。五是督促指導各級、各部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對履職不力、失職失責的提出問責追責建議。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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