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內容
受理編號:
8765
信件分類:
提交時間:
2018-08-30
信件標題:
石龍區建設局亂作為
信件內容:
石龍區建設局選址建設垃圾中轉站,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公告 第420號 生活垃圾轉運站技術規范 CJJ 47-2006)(文件附后)文件,1、他們選址在明德路與昌茂大道的丁字路口2、此垃圾中轉站位于區青少年活動中心附近,此處為人員密集場所,3、此垃圾中轉站位于三十二中墻外。
《生活垃圾轉運站技術規范》(GJJ47-2006)中有規定與建設中間有3——5米的隔離綠化帶
要求:1、提供全套的審計,規化方案,負責人和相關部門,施工單位合法施工依據。
2、遷址。
回復信息
回復單位:
石龍區人民政府
回復時間:
2018-09-10
回復內容:
楊小昆同志:
您好!您通過網站領導信箱留言反映,石龍區建設局選址建設垃圾轉運站,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公告第420號生活垃圾轉運站技術規范CJJ47-2006)(文件附后)文件,1、選址在明德路與昌茂大道的丁字路口。2、垃圾轉運站位于區青少年活動中心附近,此處為人員密集場所。3、垃圾轉運站位于三十二中墻外?!渡罾D運站技術規范》(GJJ47-2006)中有規定于建設中間有3--5米的隔離綠化帶要求:1、提供全套的審計,規劃方案,負責人和相關部門,施工單位合法施工依據。2、遷址?,F將情況回復如下:
1.垃圾轉運站選址在明德路與昌茂大道丁字路口南30米不算在平交路口,另外新的《生活垃圾轉運站技術規范》取消了不應設在平交路口的規定。
2.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發布行業標準《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規范》的公告第1558號,編號為CJJ24-2012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發布行業標準《生活垃圾轉運站技術規范》的公告第1147號,編號為CJJ/T47-2016的相關規定,生活垃圾轉運站宜靠近服務區域中心或生活垃圾產量多且交通運輸方便的地方,而且青少年活動中心距垃圾中轉站大于10米是符合《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規范》的規定。我局審批該項目前已科學、合理的為選址做了大量工作,垃圾中轉站所用的設備是封閉環保的,環衛部門通過密閉作業、加大沖洗、除塵除臭等相關措施加強管護力度,以確保廁站達到環保要求,盡量降低對周圍居民的影響。
3.垃圾轉運站與三十二中距離大于20米,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發布行業標準《生活垃圾轉運站技術規范》的公告第1147號,編號為CJJ/T47-2016的小型垃圾轉運站大于等于8米規定,
4.垃圾轉運站在規劃區域內,符合規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
生活垃圾轉運站技術規范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發布行業標準《生活垃圾轉運站技術規范》的公告?,F批準《生活垃圾轉運站技術規范》為行業標準,編號為CJJ/T47-2016,自2016年12月1起實施,原《生活垃圾轉運站技術規范》CJJ47-2006同時廢止。
轉運站主要用地指標
類型
設計轉運量
(t/d)
用地面積
(m2)
與相鄰建筑間隔
(m)
小型
V類
<50
≥500.<1000
≥8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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