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內容
受理編號:
9702
信件分類:
求決
提交時間:
2018-11-23
信件標題:
觀湖佳苑小區的裝修保證金何時退?
信件內容:
我是張莊村村民,因為我村整體搬遷到觀湖佳苑小區,當時搬遷的時候交了1000元裝修保證金,當時說是一年后退給我們,可是現在已經三年還是一毛錢沒見,當時交錢的物業公司都跑了,現在都不知道找誰要。前一段時間說是城建局可以退,去跑了幾次還是沒有退,一直拖到現在也沒有解決,希望王書記過問一下。
回復信息
回復單位:
石龍區人民政府
回復時間:
2018-11-27
回復內容:
2018年11月25日石龍區城鄉規劃建設和交通運輸局接到網民留言“觀湖小區的裝修保證金何時退”的批示文件,局領導高度重視指派專人進行走訪調查處理,現將調查結果匯報如下:
留言人張曉南為夏張莊村的搬遷安置戶,安置房屋為觀湖小區7號樓三單元4樓東戶和東南戶兩套住房。2016年3月搬遷時給金大地物業公司繳了每套500元的裝修保證金,當時給物業公司承諾不改變房屋主體結構。裝修完畢后,有物業公司派人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沒有改變房屋主體,沒有影響樓房的安全隱患的情況下,有物業公司即時退還裝修保證金。2016年10月張曉南房屋裝修完畢后,沒有通知物業公司進行裝修查驗,并居住至今。
2018年11月26日調查人員在登門調查時發現,張曉南家的住房除了把4樓樓道走廊圈為自己的住房以外,并把兩套房屋的中間主體全部改造,已經看不到房屋的原始構造的痕跡,問他知道裝修的時候怎樣把房屋的承重主體也打了,回答說不知道什么是承重墻,不打地方小。調查人員和原物業公司負責人魏經理聯系解決問題,物業公司負責人承諾,已經和張曉南溝通,令其在一個月內恢復房屋主體承重墻,并報請查驗,查驗合格后即時退還裝修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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